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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深圳出台的互金整治期“最严十条” !

关键字: 阅读次数: 0发布时间:2018-12-07 15:28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官方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行业专项整治期间有关行为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对辖区P2P平台在互金专项整治期间的有关行为提出了规范要求。

可以说,这份通知是有史以来的地方“最严条例”。对比北京的“三条”,深圳的“十条”更具体,更清晰。当然,换一个角度来讲对于互金平台、网络借贷平台这个冬天怕是“有点冷”。

具体来分析一下

一、P2P网贷机构原则上不得变更股东及实际控制人,P2P网贷机构持股(或者关联方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整治期间不得减持其持股份额,整治期间协会将协助工商管理部门统一暂停相关工商登记,因新股东注资或平台之间的并购重组带来的股东变化、股东持股份额变化等涉及的工商登记除外。

分析:说个大白话就是股东不能甩锅,不能跑,相关工商变更工作也在这个期间之内暂停。法人、股东一概不给你变更,要的就是让你负责任。当然,如果股东想继续投资加钱可以,如果你变更或者被人收了或者收了别人,也可以。

二、P2P网贷机构原则上不得变更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特殊情况需变更的,须向市区两级金融管理部门及协会提前报备。

分析:说白了就是不让你搬家。某些平台,一出问题就跑,当然我说的这个跑不是人跑了,而是人和公司一块跑了,跑到大西北躲债去了。还有的搬到他们自己的“老巢”去了。当然,你要是想搬家也行,但是需要向监管部门提前报备。

三、P2P网贷机构实际控制人、持股(或者与关联方合计持股)5%以上的个人股东或者机构股东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风控负责人、运营负责人、产品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关键人员)不得失联或辞职。上述人员应确保IT运营、资金清算和债权清收等相关工作持续正常进行。上述人员如因特殊原因辞职的,须向市、区两级金融管理部门及协会提前报备,并书面承诺积极配合相关工作。P2P网贷机构在中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用户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

分析:这条对于网贷平台的人员进行控制。说白了就是所有高管,不能失联,不能辞职(这个狠)当然,你要是离职,也得向监管部门进行报备,说清楚原因为啥离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些“高管”,今年年底不会失业了,也不会被裁了。

四、P2P网贷机构待偿余额不得增加。

分析:这个不用多说,不能新增业务量。

五、P2P网贷机构出借人人数不得增加,并应有序减少出借人人数。

分析:我们常说的投资者人说不能增加,跟第四条相辅相成。关键问题是,除了不能增加,你还得有序的减少。也就是说,这个笔业务到期了,就不能在继续了呗?但是,网贷平台不能把出借人撵出去啊,所以控制总量,减少待偿余额都没问题,有序减少出借人这会让本来就在“双降”中的网贷平台更雪上加霜,这也会让网贷平台的收入继续减少,成本上升。

六、P2P网贷机构不得新增违规业务,存量违规业务必须持续下降,直至结清。

分析:这个没说的,存量违规业务必须要压缩到0。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平台在清理、压缩违规存量业务的时候,容易把自己“挤兑死”。比如:产品有问题,直接把产品关了。或者在清理的时候,显得略显不专业,导致了出借人不买账,加剧了平台的风险。其实,这样以来平台就是好心办坏事,当然说到底,互金的平台人员没几个专业的。在清理违规存量的同时,首先考虑的是清理过程中的风险,而不是粗暴的关闭一切。希望监管在平台清理违规业务存量的时候能够给予指导和监督。

七、P2P网贷机构不得新增分支机构,线下门店数量必须持续压缩,且线下门店功能限于信用信息采集、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风险管理及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明确的部分必要经营环节。

分析:线下门店问题,一直以来是一个比较模棱两可的问题。保留线下门店进行贷前采集、访问,贷后催收还是有必要的。当然,平台要根据自身情况来进行决定。不过在双降和监管期,很多平台苦于成本过高,在不断地关闭门店。

八、凡是已出现兑付风险或拟良性退出的P2P网贷机构,不得新增出借人(受让存量债权的除外),不得开展新业务(存量债权转让除外),同时还应关闭出借用户开户充值、投标等功能,仅保留还款、提现等功能,直至存量业务全部结清。

分析:这一条想问问监管,所谓的兑付风险良性退出是如何界定?是已经还不上钱了,然后发出清盘公告了?说白了,这一条就是不能让这种平台再增加投资者了,但是允许它债权转让,这不等于还是找背锅侠么!

九、凡是已出现兑付风险或拟良性退出的P2P网贷机构,不得单方面宣告完成清盘,须按照相关规定的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并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并经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再向出借人公示后,方可进行公司注销或破产程序,实现良性退出。

分析:这一条比较赞。退出的平台不能单方面说自己完成清盘了。现在有些平台啊,确实不怎么要脸。为啥这么说呢,自己已经快不行了,天天的做品牌打广告,证明自己还行,还能够兑付。不是说这样做不对,而是你按照自己写的清盘计划,完完全全的兑付给出借人,用事实说话,别天天自嗨。如果你真牛逼,你怎么还能还不上了呢?所以,深圳的做法值得全国借鉴,完成清盘,不能平台单独说而是要让各方发表相关清盘的意见书、审计报告,公示后才能进行注销,这才是真正的良性退出。

十、未纳入《市整治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整治范围的,以及未按照《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交自查报告的机构,不得新开展P2P网贷业务。在本通知发布之前已停止运营或尚未开展P2P网贷业务的相关机构,不得恢复或开始开展P2P网贷业务,同时必须主动申请注销。

分析:说白了就是没交自查报告的,以后别干了。没交自查报告,说白了就是等于你放弃了整个网贷业务。

最后,说一下这个通知的意义吧。首先,临近年底和年关,对于网贷平台的监管依然是收紧的状态,防范风险的爆发。而且从另一个角度来讲,网贷平台依然还在合规期,还没到所谓的“备案期”。这个合规期能够存在多久?啥时候才能看到备案的曙光?还真的是一个未知数。其次,根据业内人士分析,每个地区可能会相继出台类似的“监管条例”,因为地域化监管趋势越来越明显,而且地域监管熟悉地方情况,更能因地制宜。最后,关于网贷平台近期是否回暖?投资趋向于大平台?还真的需要再看看,毕竟通过深圳的政策我们不难发现,“双降”任然是主基调,仍然是“重中之重”。尤其是对大平台而言,“双降”的这个冬天,真的很寒冷。